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中新網8月21日電 据台灣《结合报》报导,台灣徐姓男人受雇于台南1家园艺公司输送盆栽,客岁3月間将自小貨車停泊路口前,冒然开启車门,致使侯姓男人骑摩托車闪避不及,连同後座搭载的吴姓搭客一块儿倒地,头部及四肢多处受伤。近日,司機徐某被判刑3个月,附带民事補偿共38550元新台币,可上诉。
客岁3月7日11時5分,徐某驾驶小貨車,停泊在台南市崇德四街與崇善路口前,未注重後方环境,冒然开启驾驶座的車门。恰好侯某骑摩托車機能性纖維產品,载吴某行經此处,SEO,没法闪避,撞上車门,致使人車倒地。侯某肢体多处擦伤,吴某头、脸及肢体多处毁伤,右边手部挫伤并造成开放性伤口约6厘米长。
侯、吴2人提起刑事附带民事诉讼索赔,徐某被判犯有營業差错危险罪,判处有期徒刑3个月,可交罚金赎刑。别的,侯某索赔醫療用度、加油用度、摩托車维修用度及精力安抚金共58120元新台币;吴某索赔醫療用度、食用養分品用度及精力安抚金共124391元新台币。
徐某称,吴某索赔的食用養分品用度并不是醫嘱必需的養分品,没法证实其需要性,且两人请求的精力安抚金太高。
台南简略单纯庭認定侯、吴2人索赔安抚金减為1万元防水防油貼,、2万元新台币比力得当,并且,加之摩托車折旧维修用度,判徐某應连带付出侯某14430元、吴某24120元新台币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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